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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皈依的杂染](./chapter_2/a-02-09-gui-yi.md)
   * [皈依的果](./chapter_2/a-02-10-gui-yi.md)
   * [皈依的譬喻](./chapter_2/a-02-11-gui-yi.md)
-* [在家弟子](./chapter_3/a-02-12-gui-yi.md)
-  * [谁是近事男](./chapter_3/a-02-12-1-gui-yi.md)
-  * [为何称为近事男](./chapter_3/a-02-12-2-gui-yi.md)
-  * [在家弟子的常戒](./chapter_3/a-02-12-3-gui-yi.md)
-  * [在家弟子的活命](./chapter_3/a-02-12-4-gui-yi.md)
-  * [在家弟子的失坏](./chapter_3/a-02-12-5-gui-yi.md)
-  * [在家弟子的成就](./chapter_3/a-02-12-6-gui-yi.md)
+  * [在家弟子](./chapter_3/a-02-12-gui-yi.md)
+    * [谁是近事男](./chapter_3/a-02-12-1-gui-yi.md)
+    * [为何称为近事男](./chapter_3/a-02-12-2-gui-yi.md)
+    * [在家弟子的常戒](./chapter_3/a-02-12-3-gui-yi.md)
+    * [在家弟子的活命](./chapter_3/a-02-12-4-gui-yi.md)
+    * [在家弟子的失坏](./chapter_3/a-02-12-5-gui-yi.md)
+    * [在家弟子的成就](./chapter_3/a-02-12-6-gui-yi.md)
 * [持戒](./chapter_2/b-chi-jie.md)
   * [学处受持](./chapter_2/b-01-chi-jie.md)
     * [普通五戒](./chapter_2/b-01-2-chi-jie.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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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chapter_2/b-02-04-xue-chu_zhu-ci.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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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逐词解析
+
+||Kāmesu|micchācārā|veramaṇī-sikkāpadaṃ|samādiyāmi|
+|:-:|:-:|:-:|:---:|:-:|
+|**整体**<br>**含义**|在诸欲上|邪行|远离的学处|我受持|
+|**拆分**<br>**方式**|Kāma+[esu]|micchācāra+[ā]|veramaṇī+sikkāpada+[ṃ]|saṃ+ādiyati+[mi]|
+|**拆分**<br>**含义**|[在]诸欲上|[从]邪行|远离+学处|[我]受持|
+|**语法**<br>**信息**|名、阳、复、位|名、阳、单、源|名、中、单、宾|动、第一、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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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chapter_2/b-02-12-xue-chu_guan-jian-ci.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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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表演(visūka)
 
-任何娱乐性的表演, 如佛陀在梵网经中所说的舞台戏、民谣、鼓掌乐、铙钹乐、鼓乐、小丑戏、铁丸戏、竹戏、洗(骨)戏、斗象、斗马、斗水牛、斗牡牛、斗山羊、斗牡羊、斗鸡、斗鹌鹑、斗狗、棍斗、拳击、摔角、演习、点兵、布阵、阅兵等; 也包括上述的跳舞、 唱歌和音乐表演。
+任何娱乐性的表演,如佛陀在梵网经中所说的舞台戏、民谣、鼓掌乐、铙钹乐、鼓乐、小丑戏、铁丸戏、竹戏、洗(骨)戏、斗象、斗马、斗水牛、斗牡牛、斗山羊、斗牡羊、斗鸡、斗鹌鹑、斗狗、棍斗、拳击、摔角、演习、点兵、布阵、阅兵等;也包括上述的跳舞、唱歌和音乐表演。
 
 ### 5. 观听(dass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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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chapter_2/b-02-12-xue-chu_other.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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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此学处不仅不可以观听歌舞音乐表演等, 也不可以自己跳舞、 唱歌、 演奏, 而且还不可以令人歌舞等。但若为了讲解佛法等原因,举例而作的不犯。
 
-2. 因王难不犯
+2. 因王难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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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chapter_2/b-02-14-xue-chu.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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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高大床座学处
 
->阿拉汉们终生捨高大床座,离高大床座,使用矮床、小榻或草蓆。我今天也于此日此夜捨高大床座,离高大床座,使用矮床、小榻或草蓆。以此(功德)分效法阿拉汉们,我将近住斋戒。[——《增支部·三集·近住经》](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index.php?view=chapter&book=86&par=737&display=sent&mode=edit&direction=row "A.3.71 Uposathasuttaṃ")
+>阿拉汉们终生捨高大床座,离高大床座,使用矮床、小榻或草蓆。我今天也于此日此夜捨高大床座,离高大床座,使用矮床、小榻或草蓆。以此(功德)分效法阿拉汉们,我将近住斋戒。[——《增支部·三集·近住经》](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index.php?view=chapter&book=86&par=737&display=sent&mode=edit&direction=row "A.3.71 Uposathasutta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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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chapter_2/b-02-15-xue-chu.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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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接受金银学处
+
+那时,摩尼朱拉咖村长前往跋嘎瓦处,去到之后,顶礼跋嘎瓦,坐在一边。坐在一边的摩尼朱拉咖村长对跋嘎瓦如此说:
+
+“尊者,在王宫中,国王的随从们聚集而讨论:
+
+‘诸沙门释迦子是允许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同意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接受金银的。’
+
+尊者,在如此说时,我对该众如此说:
+
+‘诸贤友,请不要如此说!诸沙门释迦子是不允许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不同意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不接受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已经放弃珠宝金(银)、已离金银。’
+
+然而,尊者,我并无法说服该众。尊者,我如此解说是否符合跋嘎瓦所说的呢?我是否不会以不实来诽谤跋嘎瓦呢?我是否依法随法而解说呢?是否会有如法说的同法者(以我所说的)成为呵责我的原因呢?”
+
+“村长,你所解说的的确符合我所说的,并没有以不实来诽谤我,而是依法随法而解说的,不会有如法说的同法者(以你所说的)成为呵责你的原因。
+
+村长,诸沙门释迦子是不允许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不同意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不接受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已经放弃珠宝金(银)、已离金银。
+
+村长,**凡金银是允许的,则五种妙欲也是允许的。凡对五种妙欲是允许者,你可以确定地忆持:‘(那是)非沙门法、非释迦子法的。’**
+
+再者,村长,我如此说:
+
+‘需草者可以求草;需木者可以求木;需车者可以求车;需男子者可以求男子。’
+
+然而,村长,我说:‘**没有任何方便〔方法〕可以同意、寻求金银。** ’”
+
+>——[《相应部·六处品·村长相应·摩尼朱拉咖经》](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index.php?view=chapter&book=170&par=1797 "S.4.8.10 Uposathasuttaṃ" )
+
+“同样地,诸比库,诸沙门、婆罗门有四种杂染。
+
+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被杂染所染污,因此没有光辉、没有光明、没有辉耀。是哪四种呢?
+
+诸比库,有一些沙门、婆罗门饮谷物酒、花果酒,未离饮谷物酒、花果酒。诸比库,这是沙门、婆罗门的第一种杂染。
+
+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被杂染所染污,因此没有光辉、没有光明、没有辉耀。诸比库,有一些沙门、婆罗门从事淫欲法,未离淫欲法。诸比库,这是沙门、婆罗门的第二种杂染。
+
+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被杂染所染污,因此没有光辉、没有光明、没有辉耀。诸比库,**有一些沙门、婆罗门同意金银,未离接受金银。诸比库,这是沙门、婆罗门的第三种杂染。**
+
+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被杂染所染污,因此没有光辉、没有光明、没有辉耀。诸比库,有一些沙门、婆罗门依邪命存活,未离邪命。诸比库,这是沙门、婆罗门的第四种杂染。
+
+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被杂染所染污,因此没有光辉、没有光明、没有辉耀。诸比库,沙门、婆罗门有这四种杂染。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被杂染所染污,因此没有光辉、没有光明、没有辉耀。”
+
+>——[《增支部·四集·随杂染经》](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index.php?view=chapter&book=170&par=1797 "A.4.50 Upakkilesasuttaṃ" )

+ 6 - 0
src/chapter_2/b-02-15-xue-chu_bu-fan.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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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犯的情况
+
+1. 在寺院或居所内捡到他人遗失的金钱,在算了多少价值后, 存着归还主人的心而暂时保管者。
+
+2. 疯狂者。
+
+3. 心乱者。  

+ 32 - 0
src/chapter_2/b-02-15-xue-chu_guan-jian-ci.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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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解释
+
+## 1. 金(Jātarūpa)
+
+黄金。
+
+## 2. 银(rajata)
+
+货币、 铜钱、 木钱、 胶钱等。 市面上通用的货币也属于金银。
+
+总之,金钱是指任何可以用来交换商品的等价物,包括金、银、钱币、支票、信用卡等。
+
+## 3. 接受(paṭiggahaṇa)
+
+若以任何的方式接受(sādiyana)它,称为接受。有三种接受的方式:自己拿取;指使他人拿取;同意放在近处。
+
+### (1)自己拿取(sayaṃ gaṇhāti) 
+
+当有人供养金钱时, 他亲自接受; 或在任何地方发现不属于任何人的金钱时, 他自己拾取。
+
+### (2)指使他人拿取(aññaṃ gāhāpeti) 
+
+当有人供养金钱或发现金钱时, 他指使别人为自己拿取金钱或代为保管。
+
+### (3)同意放在近处(upanikkhittaṃ vā sādiyeyya)
+
+允许他人将金钱放在自己身旁或某处。  
+
+ 如果施主(dāyaka)手中拿着金钱(或红包等)说:“尊者, 我想供养您。” 此时, 出家人不能接受并且应该说“我们不可接受金钱” 或“这是不许可的” 等拒绝金钱之语, 否则就成了默许;假如出家人指示施主把钱交给某人或放在某处, 也属于接受金钱。
+
+如果施主通过言语或动作来传达供养金钱的讯息,例如将钱摆在出家人前面说:“这是供养您的。” 或者把钱放在某处,然后说:“在某某地方的那笔钱是给您的。 ”而他并没有通过身体行为或言语加以拒绝,并且在内心接受它,这也属于接受金钱。 
+
+以此三种方式的任何一种接受金银,称为“接受” 。

+ 27 - 0
src/chapter_2/b-02-15-xue-chu_other.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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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 1. 如法使用净人
+
+跋葛瓦在《律藏· 大品· 药篇》 中说:
+
+>“诸比库,若人们有信心、净信,他们将金钱放在净人的手中:‘请以此给与圣尊所许可的(物品)。’诸比库,我允许你们接受由此(所得的)许可的(物品)。
+
+>然而,诸比库,我不说(你们)能以任何方式接受、寻求金银。” (Mv.299)
+
+根据这段律文,若施主将金钱交给在家净人,委托净人购买如法的物品供养比库,佛陀允许比库们接受通过这种方式的物品供养。然而,无论任何形式的金钱供养都不被佛陀所允许。
+
+因此,若施主拿着钱但并没有指明说要供养给出家人,而只是问:“尊者, 您有净人吗?”或“请问您的净人是谁?”他则可指出谁是净人。
+
+另外,如果施主说:“我要供养您必需品/资具,价值若干元,请问您的净人是谁?”如此,出家人也可告诉他净人是谁。
+
+出家人除了不得接受金钱之外,也不得从事各种金钱交易和各种买卖。当出家人需要某物品(例如钵)时,他可向在家净人说:“我需要一个钵。”而不应说:“帮我买一个钵。”假如有某物品是出家人亲自用钱所买的,则包括比库在内的所有出家众皆不能接受和使用。(Pr.588, 594, 597)  
+
+
+
+### 2. 其他注意事项
+
+(1)应注意此学处中的金银乃是泛指一切一般等价物,即金钱。不仅包含实物的黄金、白银、钱币,也包含支票、银行卡、虚拟账户、数字货币等非实物货币。
+
+
+(2) 对于持守本学处的在家人,可以将金钱存放在安全之处后,在持戒期间避免接触金钱即可。然而,对于长期出家者,他则应在出家前妥善处理好属于自己的一切金钱,乃至股票等资产,避免出家后犯戒。同时,他若将自己的金钱等资产托付可靠的净人,则应在出家前教导净人如何如法地护持出家人,以免净人因无知而使自己犯戒。
+
+(3)对于出家人来说,在托钵时可能会遇到信众想要供养金钱。若此时身边有净人直接将金钱接过,并以如法的语言邀请出家人(如:施主供养您如法资具价值XX元,您有任何需要可以跟我说),则是理想的。然而,若没有净人,或净人不懂如何做,出家人此时只能拒绝施主,并且不能以语言、身体姿势乃至眼神暗示净人接受金钱,否则将违犯本学处。

+ 8 - 0
src/chapter_2/b-02-15-xue-chu_tiao-jian.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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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构成犯戒的条件
+
+具足三个条件即犯此学处:
+
+1. 金银;
+
+2. 为了自己;(《普端严》中说: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僧团、群体、其他人或佛塔等理由而接受都不准许。(Pr.A.583-4)在此,把“为了自己” 作为违犯的条件之一,乃是针对下面不犯的第一种情况而言,并不是说只要打着所谓的“说净”或“代人持钱” 等幌子就可以接受金钱。 
+ 
+3. 以三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