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构成犯戒的条件 具足四个条件即构成欲邪行: ### 1.不应行的对象(agamanīyavatthu): 是指不应行访的对象、不适合行淫的对象、构成邪淫的对象,也就是不可行淫的对象。 **(1)男人不应行的对象**: 十种女人及十种妻子 **(2)女人不应行的对象**: 若女人属于有护女、有罚女及十种妻子,丈夫外的其他男子均属于不应行的对象。 ### 2.在那(时有)从事(淫欲)之心(tasmiṃ sevanacittaṃ); 是指在行淫的过程中有从事(淫欲)之心生起。 ### 3.从事的努力(sevanapayogo): 是指从事行淫的努力,也就是行淫的行为。 ### 4.同意以道入道(maggenamaggappaṭipatti-adhivāsana): 是指心受乐,也就是行淫受乐的心。 “以道入道”是指以自己的生殖器进入对方的口、阴道〔生殖器、女根〕或肛门的性交管道。在达到以道入道的程度并且受乐,即犯。 所谓“达到以道入道的程度”,是指自己的生殖器进入对方的口、阴道或肛门即使达到芝麻子大小的程度,就足以构成违犯 ,而且无论是否使用保险套,都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