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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堂、集食行仪]()
     * [食堂、集食行仪-出家众](./chapter_5/a-0201-zhai-tang.md)
     * [斋堂行仪-在家众](./chapter_5/a-0202-zhai-tang.md)
+    * [斋堂行仪-净人](./chapter_5/a-0203-zhai-tang.md)
+    * [邀请僧团应供注意事项](./chapter_5/a-0204-zhai-tang.md)
   * [亲教师行仪]()
     * [亲教师行仪-出家众](./chapter_5/a-0301-li-jing.md)
   * [弟子行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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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chapter_5/a-0201-zhai-tang.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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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选自《沙马内勒学处》 玛欣德尊者 著 第七章 第5节
 
-于僧园中若告知时至,应遮盖住三轮而齐整地着 下衣,绑好腰带,重叠好而披着桑喀帝75,系好纽结, 洗好钵而拿着。应善缓而进入村落。
+于僧园中若告知时至,应遮盖住三轮而齐整地着 下衣,绑好腰带,重叠好而披着桑喀帝,系好纽结, 洗好钵而拿着。应善缓而进入村落。
 
-不得偏离而走在 上座比库前面。应善 披覆而行于俗家间, 应善摄护而行于俗家 间,应眼垂视而行于 俗家间,不应拉高衣 而行于俗家间,不应高声嬉笑而行于俗家间,应低声而行于俗家间,不应 摇身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臂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头而行于俗家间,不应叉腰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覆头 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踮脚而行于俗家间。
+不得偏离而走在 上座比库前面。应善 披覆而行于俗家间, 应善摄护而行于俗家间,应眼垂视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拉高衣 而行于俗家间,不应高声嬉笑而行于俗家间,应低声而行于俗家间,不应 摇身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臂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头而行于俗家间,不应叉腰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覆头 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踮脚而行于俗家间。
 
 应善披覆而坐于俗家间,应善摄护而坐于俗家 间,应眼垂视而坐于俗家间,不应拉高衣而坐于俗家 间,不应高声嬉笑而坐于俗家间,应低声而坐于俗家 间,不应摇身而坐于俗家间,不应摇臂而坐于俗家间, 不应摇头而坐于俗家间,不应叉腰而坐于俗家间,不 应覆头而坐于俗家间,不应抱膝而坐于俗家间。不应 排挤上座比库[之座]而坐,不应占据下座比库之座。 不应铺展桑喀帝而坐于俗家间。
 
-施水时应双手持钵接受水,放下后应妥善且不磨 损地洗钵。如果有盛水盆76,应放低[钵]而把水倒进 盛水盆中,不要让盛水盆被水溅到,不要让旁边的比 库被水溅到,不要让桑喀帝被水溅到。若没有盛水盆, 应放低[钵]而把水倒在地上,不要让旁边的比库被水 溅到,不要让桑喀帝被水溅到。
+施水时应双手持钵接受水,放下后应妥善且不磨 损地洗钵。如果有盛水盆,应放低[钵]而把水倒进 盛水盆中,不要让盛水盆被水溅到,不要让旁边的比 库被水溅到,不要让桑喀帝被水溅到。若没有盛水盆, 应放低[钵]而把水倒在地上,不要让旁边的比库被水溅到,不要让桑喀帝被水溅到。
 
-施饭时应双手持钵接受饭,应留空间盛羹。若有 熟酥、油或菜肴,上座应说:“让所有人都能平等地 得到。”应恭敬地接受钵食,应注意钵而接受钵食,应以等量之羹而接受钵食,应平钵而接受钵食。在饭 还没有分给所有人之前上座不应先吃。
+施饭时应双手持钵接受饭,应留空间盛羹。若有熟酥、油或菜肴,上座应说:“让所有人都能平等地得到。”应恭敬地接受钵食,应注意钵而接受钵食,应以等量之羹而接受钵食,应平钵而接受钵食。在饭还没有分给所有人之前上座不应先吃。
 
-应恭敬地食用钵食,应注意钵而食用钵食,应次 第地食用钵食,应以等量之羹而食用钵食,不应从顶 部捏取而食用钵食,不应以饭覆盖羹或菜而想要取得 更多,无病时我将不为自己乞求羹或饭而食用,不应 心存不满而观看他人之钵,不应作过大的饭团,应做 圆的团食,在饭团未持到时不应张口,不应把手全部 塞入口中,不应口含饭团说话,不应投掷团食而食,不应咬断饭团而食,不应塞满口而食,不应甩手而食, 不应散落饭粒而食,不应伸舌而食,不应作喳噗喳噗 声而食,不应作苏噜苏噜声而食,不应舔手而食,不 应舔钵而食,不应舔唇而食,不应以沾有食物的手拿 饮水器。
+应恭敬地食用钵食,应注意钵而食用钵食,应次 第地食用钵食,应以等量之羹而食用钵食,不应从顶 部捏取而食用钵食,不应以饭覆盖羹或菜而想要取得 更多,无病时我将不为自己乞求羹或饭而食用,不应 心存不满而观看他人之钵,不应作过大的饭团,应做 圆的团食,在饭团未持到时不应张口,不应把手全部塞入口中,不应口含饭团说话,不应投掷团食而食,不应咬断饭团而食,不应塞满口而食,不应甩手而食, 不应散落饭粒而食,不应伸舌而食,不应作喳噗喳噗 声而食,不应作苏噜苏噜声而食,不应舔手而食,不应舔钵而食,不应舔唇而食,不应以沾有食物的手拿 饮水器。
 
-在所有人还没有吃完之前,上座不应接受水。施 水时应双手持钵接受水,放下后应妥善且不磨损地洗 钵。如果有盛水盆,应放低[钵]而把水倒进盛水盆中, 不要让盛水盆被水溅到,不要让旁边的比库被水溅 到,不要让桑喀帝被水溅到。若没有盛水盆,应放低 [钵]而把水倒在地上,不要让旁边的比库被水溅到, 不要让桑喀帝被水溅到。不应把有饭粒的洗钵水倒于俗家间。
+在所有人还没有吃完之前,上座不应接受水。施 水时应双手持钵接受水,放下后应妥善且不磨损地洗钵。如果有盛水盆,应放低[钵]而把水倒进盛水盆中, 不要让盛水盆被水溅到,不要让旁边的比库被水溅 到,不要让桑喀帝被水溅到。若没有盛水盆,应放低 [钵]而把水倒在地上,不要让旁边的比库被水溅到, 不要让桑喀帝被水溅到。不应把有饭粒的洗钵水倒于俗家间。
 
 回去时下座比库应先回去,上座在后。应善披覆 而行于俗家间,应善摄护而行于俗家间,应眼垂视而 行于俗家间,不应拉高衣而行于俗家间,不应高声嬉 笑而行于俗家间,应低声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身而 行于俗家间,不应摇臂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头而行 于俗家间,不应叉腰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覆头而行于 俗家间,不应踮脚而行于俗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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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选自《沙马内勒学处》 玛欣德尊者 著 第七章 第6节
 
-诸比库,集食77的比库将进入村落时,应遮盖住 三轮而齐整地着下衣,绑好腰带,重叠好而披着桑喀 帝,系好纽结,洗好钵而拿着。应善缓而进入村落。
+诸比库,集食77的比库将进入村落时,应遮盖住 三轮而齐整地着下衣,绑好腰带,重叠好而披着桑喀帝,系好纽结,洗好钵而拿着。应善缓而进入村落。
 
-应善披覆而行于俗家间,应善摄护而行于俗家 间,应眼垂视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拉高衣而行于俗家 间,不应高声嬉笑而行于俗家间,应低声而行于俗家 间,不应摇身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臂而行于俗家间, 不应摇头而行于俗家间,不应叉腰而行于俗家间,不 应覆头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踮脚而行于俗家间。
+应善披覆而行于俗家间,应善摄护而行于俗家间,应眼垂视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拉高衣而行于俗家间,不应高声嬉笑而行于俗家间,应低声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身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臂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头而行于俗家间,不应叉腰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覆头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踮脚而行于俗家间。
 
-进入住家时,应观察“我将由此进入,我将由此 离开”。不应太快进入,不应太快离开;不应站得太 远,不应站得太近;不应站得太久,不应太急返回。 站立时应观察[施主]有意还是无意给食物。如果放下 工作78,从座而起,碰触汤匙,碰触或放置器皿,像 是有意给而应站立。施食物时以左手举起桑喀帝,以 右手打开钵,以双手持钵接受食物。不应观看施食者 之脸79。应观察有意还是无意给菜肴。如果碰触汤匙,碰触或放置器皿,像是有意给而应站立。给与食物后 应以桑喀帝遮盖住钵,善缓而返回。
+进入住家时,应观察“我将由此进入,我将由此 离开”。不应太快进入,不应太快离开;不应站得太远,不应站得太近;不应站得太久,不应太急返回。站立时应观察[施主]有意还是无意给食物。如果放下 工作,从座而起,碰触汤匙,碰触或放置器皿,像是有意给而应站立。施食物时以左手举起桑喀帝,以右手打开钵,以双手持钵接受食物。不应观看施食者之脸。应观察有意还是无意给菜肴。如果碰触汤匙,碰触或放置器皿,像是有意给而应站立。给与食物后 应以桑喀帝遮盖住钵,善缓而返回。
 
-应善披覆而行于俗家间,应善摄护而行于俗家 间,应眼垂视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拉高衣而行于俗家 间,不应高声嬉笑而行于俗家间,应低声而行于俗家 间,不应摇身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臂而行于俗家间, 不应摇头而行于俗家间,不应叉腰而行于俗家间,不 应覆头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踮脚而行于俗家间。
+应善披覆而行于俗家间,应善摄护而行于俗家 间,应眼垂视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拉高衣而行于俗家间,不应高声嬉笑而行于俗家间,应低声而行于俗家 间,不应摇身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臂而行于俗家间, 不应摇头而行于俗家间,不应叉腰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覆头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踮脚而行于俗家间。
 
 先从村中集食回来者,应敷设座位,近置洗脚水、 擦脚台和擦脚布,洗好并准备弃食器,准备饮用水和 洗用水。从村中集食后回来者,如果有剩馀的食物, 若想要则可以吃;假如不想要,则应丢在少草之处或 倒进无生物的水中。他应收起座位,收好洗脚水、擦 脚台和擦脚布,洗净并收好弃食器,收好饮用水和洗 用水,打扫食堂。若见到饮用水罐、洗用水罐或厕所水罐空无,则应准备。假如他没能力,则以手势招呼 同伴,以手势动作而准备之,不以此为由而打开话题。 诸比库,此乃集食的比库们应遵行的集食比库之 行仪。(V.4.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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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珍惜在禅林修行的时光,用心体会佛陀教导之法。愿大家善法不断增长,不善法慢慢去除。最终断除一切烦恼,证悟无上清凉涅槃。
 
 好了,最后,再一次提醒大家具足正念用餐,我们的修行已经开始了。
+
+# tips
+
+- 排队时,请保持队伍整齐,站立并保持圣默然。
+
+- 请放慢脚步,正念而行,以感恩之心忆念佛、法、僧的功德,忆念施主的功德。
+
+- 佛陀教诫我们要饮食知节量,拿取食物时,请根据自己的食量拿取。
+
+- 保持正念,不太快,也不太慢地行走,不东张西望,餐具轻拿轻放,懂得谦卑礼让,耐心地跟随前面的贤友取食。
+
+- 如果在您前面是出家众,为表示恭敬,前后请保持两个人的距离,沙马内勒和比库也保持两个人的距离。
+
+- 行走于楼板时,请放慢脚步,时刻提醒自己尽量不发出响声。
+
+- 取完食物后,来到座位前,请先顶礼三拜。因为佛陀的功德,我们才能安心修行,不需为食物担忧。
+
+- 在用餐时,也请保持正念正知,放慢节奏,不发出声响,清除不小心洒落的食物,保持地面清洁。
+
+- 用完餐后,再顶礼佛陀三拜,正念地离开座位,清洗餐具。
+
+- 清洗餐具时,请节约用水和洗涤用品,食物残渣倒入写着“厨余”的桶里。洗碗时,不闲聊,餐具放回固定的地方,以便下次取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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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斋堂行仪-净人
+## 授食
+{(心堕落 40.)“若比库把未经授与的食物持入口中者,除了水、齿木外,心堕落。”}
+除了水和牙刷(齿木)外,比库要吃的食物和药品必须经过沙马内勒或在家人等未达上者授与、供养过才能食用,不能在未经授与的情况下自行拿起来吃194:Vin.iv, p.90.(pg. 2.0120)。具足五个条件构成有效授食:1.所授与的食物是强力中等男子所能抬起的量(大约在六十公斤以内);2.授食者(施主)和比库的距离必须处在伸手所及处之内;3.比库知道有食物被带来〔知持来〕;4.由天神、人类或畜生以身体或身体连接物授与或投出而施与;5.比库以身体或身体连接物(如钵等)接受195:VinA.iv, p.843.(pg. 3.0109)。
+
+
+## 授空钵
+比库的食物和药品必须经过沙马内勒或在家人等未达上者授与才能食用。若有灰尘掉入钵中或擦钵时布上的纤维残留在钵中,如果比库要食
+用钵中的食物,必须经未达上者重新授与过才能食用。
+
+比库不能贮存食物,如果钵中残留有前一天未洗干净的油脂,比库把托钵得来的食物连同残留的油脂吃下去,会犯贮存食物的心堕落罪196:Vin.iv, p.90(pg. 2.0121); Vin.iv, p.87(pg. 2.0116) ; VinA.iv, p.845(pg. 3.0111) ; VinA.iv, p.838.(pg. 3.0104)。为了防止这些可能导致比库犯戒的情况发生,因此缅甸有些持戒严谨的大长老建议在比库托钵前由净人先为比库授空钵,这样比较保险。
+
+当然,并不是所有比库所处的环境都允许这么做,通常他们会留意把钵彻底洗干净,并在托钵前用热水把钵烫一下,这样就能避免上述的情
+况发生。
+
+
+
+## 在比库托钵集食时的注意
+如果你布施的是有肉的食物,应该注意那些肉不是预先订购或指定为比库等人宰杀的,因为比库只能食用没看见、没听到、不怀疑为自己而
+宰杀的三净肉。同时,食物中也不能有狗肉、蛇肉等禁止比库食用的肉。如果蛋是你们自己煮的,一般生蛋鸡所生的蛋由于不是受精卵,因此
+通常没有问题,否则要考虑三净肉的问题。如果是从市场买现成或已死亡的肉,比库可以食用。
+
+在布施时最好也告诉那位比库,这是允许、如法的肉。然而,有些比库可能因为环境或习惯的缘故不吃鱼肉,你可以在布施时问他,以免让他不知如何处理。其他一般的主食或副食品都可以布施,也可以布施水果、糖果、甜点,等等。此外,也可以布施能在午后饮用的果汁,鲜奶油、精炼奶油、油、蜂蜜、糖浆等七日药,以及一般药品。
+
+由于门达卡(Meṇḍaka)大富长者的请求,佛陀在《律藏˙大品˙药篇》允许说:“*诸比库,我允许五种牛味(pañ cagorasa,五种牛产品):乳、凝乳、奶酪、鲜奶油〔生酥〕和精炼奶油〔熟酥〕。诸比库,道路〔旅途〕上有荒野,缺水、缺食物,没有道路粮不容易前往。诸比库,我允许寻求道路粮,需要米者可准备米,需要绿豆者可准备绿豆,需要豆者可准备豆,需要盐者可准备盐,需要糖者可准备糖,需要油者可准备油,需要精炼奶油者可准备精炼奶油。诸比库,若人们有信心、净信,他们将金钱放在净人的手中:‘请以此给与圣尊所许可的(物品)。’诸比库,我允许你们接受由此(所得)许可的(物品)。然而,诸比库,我不说(你们)能以任何方式接受、寻求金银*。197Vin.i, pp.244-5.(pg. 3.0342)”
+
+这是佛陀允许即将远途游历的比库可以准备米、豆等道路粮。但即使如此,比库仍然不能自己煮食。
+
+佛陀在《律藏》制定比库不能内宿(把食物贮存在未结过净地甘马的非净地或非净房)、内煮(在非净地煮食)和自己煮食。但后来佛陀
+允许比库在饥荒期间可以内宿、内煮和自煮。
+
+后来有一个原为理发师年老才出家的比库指使儿子去募取盐、油、米等各种食材,然后自己煮来供养佛陀,被佛陀指责。
+
+佛陀在《律藏》制定比库不能贮存食物。
+
+由于比库不能贮存食物,除了即将出远门外,比库不能接受生米、生豆,因此当比库在托钵时,你们不能把生米、生豆或未煮的干粮放到
+比库的钵中,否则可能导致比库犯戒。
+
+如果你们想供养生米、生豆、生面及未煮的干粮等给道场的厨房煮食,让寺院的居士再供养给比库僧团,不能把这些生食直接供养给比库。
+一旦比库碰触并接受这些即将贮存的生食,即使是由在家居士代为放在厨房贮存,比库也会犯恶作罪 199:比库想要(未来)食用而接受将要贮存的食物,在接受时犯恶作罪。Vin.i, pp.211-2(pg. 3.0304-5); Vin.i, pp.249-50(pg. 3.0347-8); Vin.iv, p.87(pg. 2.0116) ; VinA.iv, p.838(pg. 3.0104); Kkvt.p.113(pg. 230); Kkvt.p.109.(pg. 22)
+
+在上座部佛教国家,由于比库托钵集食时是赤脚的,为了恭敬起见,在家居士在供养时也会脱掉鞋子,妳们也可以脱掉鞋子,以表示对三宝
+的恭敬。如果妳供养的食物有水果,而那些水果的种子有生长能力,妳可以学习作净的方法,并为那位比库作净。此外,妳在布施时必须亲自把食物放入钵中,也可以亲手交给他,但由于妳是女众,当妳在交给他时,尽量不要碰到那位比库的身体。在泰国的传统,当女信徒供养物品给比库时,比库通常会用一条布来接受,以防止碰触到女众。
+
+此外,布施者与比库之间的距离也很重要。比库和施主必须处在伸手所及处之内,如此,布施的食物比库才可以食用。
+
+“伸手所及处(hatthapāsa)”的距离有多远呢?律注提到为两肘尺半,大约是115厘米。但115厘米是怎么算呢?如果比库坐着的话,从比库座位的最后边算起;假如比库站着的话,从比库脚跟的后边算起;如果比库躺卧的话,从比库卧着胁的后边(即背部)算起。无论布施者站着、坐着或躺卧,除了伸出的手不算外,取最靠近比库的任何身体部分或肢体算起。按照这样的规定,在布施食物时,比库和布施者必须处在伸手所及处之内200:VinA.iv, p.825(pg. 3.0088); Kkvt.p.106.(pg. 220).
+
+## 作净
+佛陀在《律藏》提到:“*诸比库,我允许食用五种沙门净的水果:火损坏、刀损坏、指甲损坏、无种子,已除去种子为第五*。201:Vin.ii, p.109.(pg. 4.0244-5)”律注解释说:“此中‘火损坏’为被火损坏、击败、烧、触之意。‘刀损坏’为被刀损坏、击败、破、贯穿之意。指甲损坏也是如此方式(‘指甲损坏’为被指甲损坏、击败、破、贯穿之意)。无种子和已除去种子它们自己即已净。202:VinA.iv, p.767.(pg. 3.0032)”这里的“净(kappiyaṃ)”是允许的(allowable)、如法的意思。原本比库不能破坏土地、植物,甚至有生长能力的种子,然而佛陀允许由沙马内勒等未达上者用刀子、指甲等划破、损伤水果的沙门净,如此一来比库就可以食用该水果了。
+
+*karohi*’(卡毕洋 卡罗嘻)作净吧!”时,净人用刀子或指甲割(划)破三道,并回答说“‘*kappiyaṃ bhante*’(卡毕洋 班爹)尊者,(这是)净的。”三遍。
+
+如果只有一个水果,不成问题,但假如有很多水果,该怎么做呢?把葡萄等水果放在盘子、碗或篮子等容器,使每个水果都相连碰触在一
+起,如此在一个水果作净时,其他的水果也算全部都作净了,但不要只拿一个起来作净,而是在作净时它们全都碰触在一起203:VinA.iv, pp.766-8(pg. 3.0032-3); SārṬ.(pg. 3.0021); Kkvt.pp.88-9.(pg. 198-9)
+
+### 水果作净
+
+{(心堕落 11.)“*破坏(草木)生物村者,心堕落*。”} 
+
+水果要作净只限于比库,沙马内勒要吃的水果不需要作净。
+
+佛陀时代,有一名阿拉维(Āḷavi)比库砍树要建自己的房舍。在砍一棵大树时,住在树上的女树神对那个比库说:“尊者,请不要想建造您
+自己的住处而砍伐我的宫殿!”那个比库不听她的话,继续砍伐,因此伤了树神小孩的手臂。
+
+当时,女树神很生气,想要杀死那个比库,但想到自己如果现在杀死那个比库并不适当,于是就去请示佛陀。佛陀听了她的话后,称赞女树
+神没有杀死那个比库,并告诉她在某处有一棵没有树神居住的大树,请她带着孩子去住那里。
+
+事件发生后,村民批评比库砍树的行为,认为沙门释迦子不应该伤害一根的命(ekindriyaṃ jīvaṃ)204:Vin.iv, p.34.(pg. 2.0052)。佛陀得知后为比库们制定了不能砍伐草木的学处205:Vin.iv, p.34.(pg. 2.0051-2)。也就是比库不能砍伐、破坏、火烧正在生长的蔬菜、青草、树木等植物。
+
+比库也不能破坏、火烧有生长能力的植物种子,因此比库不能直接吃有种子的水果。
+
+{“*诸比库,我允许食用五种沙门净的水果:火损坏、刀损坏、指甲损坏、无种子,已除去种子为第五*。”}
+
+佛陀在《律藏》206:Vin.ii,p.109.(pg. 4.0244-5)允许比库食用作净过的水果,所以比库要吃水果时,必须先由沙马内勒或在家居士等未达上者帮忙作净,如此才能食用。
+
+如果妳先煮过或除去种子,那不成问题;但如果只用刀子划破,由于作净的程序不完全,因此无效,必须在比库面前做才有效。有长老认
+为,作净时,比库和净人应处在伸手所及处之内的距离。
+
+古印度有些人认为植物有生命,因此称为“一根的生命”。其实根据佛陀的教法,植物不算有生命,因为它们没有命根,但为了避免俗人的讥嫌,佛陀才制定不能砍伐树木。
+
+
+
+
+

+ 43 - 0
src/chapter_5/a-0204-zhai-tang.md

@@ -0,0 +1,43 @@
+# 邀请僧团应供注意事项
+
+## 供养僧团饮食
+《律藏》提到:“*诸比库,我允许僧团食、指定食、邀请食、行筹食、半月食、伍波思特食、月初食*。207:Vin.ii, p.175.(pg. 4.0329)”
+由于有些信徒没有能力供养整个僧团饮食,因此佛陀允许指定食等等,依信徒自己的经济能力,向僧团提出哪一天要供养几位比库。你可以
+指定要供养哪几位比库,也可以按照僧团的长幼顺序,也可以由抽签决定。你也可以依照自己的经济能力供养半月食等定期的饮食。
+
+### 供养饮食时间
+佛陀规定比库可在明相出现到正午这段时间用餐。“明相”又称为黎明、破晓。明相出现的时间大约是日出前35分钟,也有人认为是日出前48分钟。“正午”并不是指12点,而是指日正当中之时。因此如果你们想要供养比库饮食,就要在明相出现以后、正午之前供养。由于还要考虑到比库的用餐时间,因此最好在11点之前供养比较理想。
+
+### 邀请比库用餐
+由于比库在俗人家无论前往、停留或用餐期间,在戒律上有许多规定,因此列出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
+{(心堕落 32.)“*结众食者,除了适时外,心堕落。这里的适时为:生病时,施衣时,做衣时,旅行时,乘船时,大众会时,沙门(施)食时,此是这里的适时*。”意思是,在比库已经开始用餐的时候,不要把主食拿到比库面前询问是否需要添加,够不够等;也不要连询问都不询问就直接拿勺子盛米饭给比库。}
+1.如果你们想要邀请的比库超过三位,邀请的语词必须用得正确,否则比库们无法如你所愿接受你们的供养。邀请的语词应避免使用“请尊者
+们明天到我家用餐”“请尊者们明天到我家吃饭”等语词。因为比库不能接受施主以五种主食之名邀请四位或四位以上比库施食供养。你们可
+以用“请尊者们明天到我家应供”“请尊者们明天到我家接受供养”等语词208:Vin.iv, p.74.(pg. 2.0098)。
+
+2.其次,你们可以安排接送比库们的交通,若有女众同行,应由男众或男司机邀约,因为比库不能与女众相约同行。
+
+3.在比库到达你们家时,你们应该邀请比库们进入屋内,因为比库不能擅自进入俗人家。
+
+4.当比库进入你们家后,你们应该邀请比库们坐下。你们可以事先安排好座位,只要椅垫不是装填棉花,一般的椅子比库们大都可以坐。然而有些泰国比库由于传统的关系,他们不坐高脚床、椅。
+
+5.由于路程或停留时间的关系,有些比库可能需要上厕所,你们可以邀请他们说:“尊者们在停留我家期间,无论需要上洗手间或用到水、电
+灯等等,家里一切设施请随意使用!”因为主人未邀请又没有净人的情况下,比库是不能直接自行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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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你们可以准备水给比库们饮用和洗手,因为有些比库是用手进食的,而且有些比库需要洗钵。你们也可以准备装残渣的垃圾桶以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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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果你们供养的水果有种子,应该端到一位比库那里,在授食供养前帮比库们作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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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你们准备好食物时,假如比库们是坐在圆桌一起用餐,食物有很多盘,你们可以一盘一盘地授食供养;但如果桌子不大,食物也不是很
+重,你们也可以由一、两位居士连同食物抬起桌子授食供养,然而总重不能超过一个中等男子所能抬起的重量。而且在授食供养时,你们和比库的距离必须处在伸手所及处之内。也应尽量避免女众直接碰触到比库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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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如果比库们很早就到达你们家,而你们想先供养比库们糕点或早餐的话,在你们供养授与或添加时,尽量避免在比库们用餐时说“够不
+够”、“够了吗”等语词,因为比库在用餐时,假如用手等肢体语言或口头语词拒绝五种主食的话,在比库站起来改变姿势后,除了吃比库剩余
+的食物或生病比库剩余的食物209外,就不能再进食了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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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早餐尤其需要注意,因为一旦比库在早餐拒绝了,会导致比库足食,如果还想吃午餐,需要作“余食法”才可以吃或只能吃病者残食(他人餐具中剩下的饭)。比库有可能因此在当天不吃午餐。“剩余的(atirittaṃ)”:即剩余的、剩下来、多出来的,古代翻译为“余食法”,这并非仅是比库所吃剩余的食物,而是一种程序作法〔仪式〕──如果比库当天已经吃过并做了满足或做了拒绝,想要再吃饮食的比库必须请一位比库帮他作“余食法”,或者吃生病比库所剩余的食物,他才可以再吃。具体做法为:已足食的比库把装有食物的钵拿到一位刚用完餐但还未起座的比库面前,把钵交给该比库,那位比库从钵中取出少许食物,然后向该比库说:“这一切都够了(alametaṃ sabbaṃ,我已经吃够了)”,再把钵还给那位比库,该比库就可以再吃了。
+210:(心堕落 35.)“*若比库已足食,咀嚼或食用非剩余的副食或主食者,心堕落*。”Vin.iv, p.82.(pg. 2.0111)“已足食”:是指已经食用满足;已经拒绝。《律藏》提到具足五个条件构成足食:1.知进食;2.知主食;3.站在伸手所及处;4.持来;5.知拒绝。也即是说:比库已开始进食,有人拿来饭或面等五种主食之一,站在伸手所及的距离之内想供养比库,比库以肢体动作或语言拒绝,就成为“做了满足”、“做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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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比库用完餐时,你们可以拿水供比库们洗手和漱口,并为比库们洗钵。由于比库不能把带饭粒的洗钵水倒在俗人家211,因此如果你们帮
+比库们洗钵,比库们才不用把油腻或含有残余食物的钵带回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