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ammapāla vor 4 Jah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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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皈依的破](./chapter_2/a-02-08-gui-yi.md)
   * [皈依的杂染](./chapter_2/a-02-09-gui-yi.md)
   * [皈依的果](./chapter_2/a-02-10-gui-yi.md)
+  * [皈依的譬喻](./chapter_2/a-02-11-gui-yi.md)
+* [在家弟子](./chapter_3/a-02-12-gui-yi.md)
+  * [谁是近事男](./chapter_3/a-02-12-1-gui-yi.md)
+  * [为何称为近事男](./chapter_3/a-02-12-2-gui-yi.md)
+  * [在家弟子的常戒](./chapter_3/a-02-12-3-gui-yi.md)
+  * [在家弟子的活命](./chapter_3/a-02-12-4-gui-yi.md)
+  * [在家弟子的失坏](./chapter_3/a-02-12-5-gui-yi.md)
+  * [在家弟子的成就](./chapter_3/a-02-12-6-gui-yi.md)
 * [持戒](./chapter_2/b-chi-jie.md)
   * [学处组合](./chapter_2/b-01-chi-jie.md)
     * [普通五戒](./chapter_2/b-01-2-chi-jie.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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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皈依的果
+
+>《受戒持戒与护僧须知》第二章第8节
+
+
+**世间皈依**
+
+- 破其皈依
+ 
+ - 有罪的破其皈依──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 
+ - 无罪的破其皈依,即死亡──不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
+- 未破其皈依:死后投生善趣和财富成就的善果。如说:“凡已皈依佛陀者,将不会投生苦界;在舍弃人身之后,他们将圆成天身。” 
+
+《**小诵注**》解释,已皈依的圣者由于已经断除了皈依的杂染,因此不会投生恶道受苦;而其他皈依者则可能由于对三宝心生怀疑等杂染而投生恶道受苦。
+
+为什么不会带来不好的结果?因为没有生起不善心或造不善业。已皈依者因死亡而破其皈依是无心的,并不是故意的。
+
+此外,在《**相应部**》记载:“当时,**沙格天帝**与五百天众前往**马哈摩嘎喇那尊者**那里……马哈摩嘎喇那尊者向站在一旁的沙格天帝如此说: ‘诸天之王,皈依佛确实萨度!诸天之王,由于皈依佛的缘故,有些在此的有情身坏死后投生善趣、天界。他们在十方面胜过其他天神:*天寿、天容、天乐、天誉、天权、天色、天声、天香、天味、天触*。’"对皈依法及皈依僧也是如此。
+
+
+**出世间皈依**
+
+能带来入流果等四沙门果和灭尽一切苦的利益果。如说: 
+
+“*诸有皈依佛,及皈依法僧*,
+
+*于四圣谛中,以正慧观见*:
+
+*苦并苦之集,与永超众苦*,
+
+*及导至苦灭─之八支圣道*。
+
+*此皈依安稳,此皈依最上*,
+
+*得由此皈依,解脱一切苦*。”
+
+此外,能带来不会视某行法为常等的利益果。如说:“*这是不可能、不会发生的,见成就的人可能视某**行**(**saṅkhāra,有为法**)为常、为乐,可能视某法为我,可能弑母亲的生命、弑父亲、阿拉汉的生命、以恶心出如来血、分裂僧团、指出其他人为导师。这是不可能的*。”
+
+意思为:初果和初果以上的圣者绝不会认为有生有灭的**有为法**〔行〕是常或是乐;也不会认为法是我,因为佛陀开示说:*一切行无常、一切行是苦、一切法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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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皈依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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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持戒与护僧须知》第二章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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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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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其皈依
+ 
+ - 有罪的破其皈依──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 
+ - 无罪的破其皈依,即死亡──不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
+- 未破其皈依:死后投生善趣和财富成就的善果。如说:“凡已皈依佛陀者,将不会投生苦界;在舍弃人身之后,他们将圆成天身。” 
+
+《**小诵注**》解释,已皈依的圣者由于已经断除了皈依的杂染,因此不会投生恶道受苦;而其他皈依者则可能由于对三宝心生怀疑等杂染而投生恶道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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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会带来不好的结果?因为没有生起不善心或造不善业。已皈依者因死亡而破其皈依是无心的,并不是故意的。
+
+此外,在《**相应部**》记载:“当时,**沙格天帝**与五百天众前往**马哈摩嘎喇那尊者**那里……马哈摩嘎喇那尊者向站在一旁的沙格天帝如此说: ‘诸天之王,皈依佛确实萨度!诸天之王,由于皈依佛的缘故,有些在此的有情身坏死后投生善趣、天界。他们在十方面胜过其他天神:*天寿、天容、天乐、天誉、天权、天色、天声、天香、天味、天触*。’"对皈依法及皈依僧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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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间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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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带来入流果等四沙门果和灭尽一切苦的利益果。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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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有皈依佛,及皈依法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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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四圣谛中,以正慧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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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并苦之集,与永超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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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导至苦灭─之八支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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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皈依安稳,此皈依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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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由此皈依,解脱一切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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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能带来不会视某行法为常等的利益果。如说:“*这是不可能、不会发生的,见成就的人可能视某**行**(**saṅkhāra,有为法**)为常、为乐,可能视某法为我,可能弑母亲的生命、弑父亲、阿拉汉的生命、以恶心出如来血、分裂僧团、指出其他人为导师。这是不可能的*。”
+
+意思为:初果和初果以上的圣者绝不会认为有生有灭的**有为法**〔行〕是常或是乐;也不会认为法是我,因为佛陀开示说:*一切行无常、一切行是苦、一切法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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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皈依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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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持戒与护僧须知》第二章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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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间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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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其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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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罪的破其皈依──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 
+ - 无罪的破其皈依,即死亡──不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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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破其皈依:死后投生善趣和财富成就的善果。如说:“凡已皈依佛陀者,将不会投生苦界;在舍弃人身之后,他们将圆成天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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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诵注**》解释,已皈依的圣者由于已经断除了皈依的杂染,因此不会投生恶道受苦;而其他皈依者则可能由于对三宝心生怀疑等杂染而投生恶道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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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会带来不好的结果?因为没有生起不善心或造不善业。已皈依者因死亡而破其皈依是无心的,并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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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相应部**》记载:“当时,**沙格天帝**与五百天众前往**马哈摩嘎喇那尊者**那里……马哈摩嘎喇那尊者向站在一旁的沙格天帝如此说: ‘诸天之王,皈依佛确实萨度!诸天之王,由于皈依佛的缘故,有些在此的有情身坏死后投生善趣、天界。他们在十方面胜过其他天神:*天寿、天容、天乐、天誉、天权、天色、天声、天香、天味、天触*。’"对皈依法及皈依僧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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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间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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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带来入流果等四沙门果和灭尽一切苦的利益果。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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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有皈依佛,及皈依法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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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四圣谛中,以正慧观见*:
+
+*苦并苦之集,与永超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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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导至苦灭─之八支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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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皈依安稳,此皈依最上*,
+
+*得由此皈依,解脱一切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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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能带来不会视某行法为常等的利益果。如说:“*这是不可能、不会发生的,见成就的人可能视某**行**(**saṅkhāra,有为法**)为常、为乐,可能视某法为我,可能弑母亲的生命、弑父亲、阿拉汉的生命、以恶心出如来血、分裂僧团、指出其他人为导师。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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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为:初果和初果以上的圣者绝不会认为有生有灭的**有为法**〔行〕是常或是乐;也不会认为法是我,因为佛陀开示说:*一切行无常、一切行是苦、一切法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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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皈依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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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持戒与护僧须知》第二章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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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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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其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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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罪的破其皈依──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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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罪的破其皈依,即死亡──不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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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破其皈依:死后投生善趣和财富成就的善果。如说:“凡已皈依佛陀者,将不会投生苦界;在舍弃人身之后,他们将圆成天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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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诵注**》解释,已皈依的圣者由于已经断除了皈依的杂染,因此不会投生恶道受苦;而其他皈依者则可能由于对三宝心生怀疑等杂染而投生恶道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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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会带来不好的结果?因为没有生起不善心或造不善业。已皈依者因死亡而破其皈依是无心的,并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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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相应部**》记载:“当时,**沙格天帝**与五百天众前往**马哈摩嘎喇那尊者**那里……马哈摩嘎喇那尊者向站在一旁的沙格天帝如此说: ‘诸天之王,皈依佛确实萨度!诸天之王,由于皈依佛的缘故,有些在此的有情身坏死后投生善趣、天界。他们在十方面胜过其他天神:*天寿、天容、天乐、天誉、天权、天色、天声、天香、天味、天触*。’"对皈依法及皈依僧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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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间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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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带来入流果等四沙门果和灭尽一切苦的利益果。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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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有皈依佛,及皈依法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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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四圣谛中,以正慧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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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并苦之集,与永超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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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导至苦灭─之八支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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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皈依安稳,此皈依最上*,
+
+*得由此皈依,解脱一切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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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能带来不会视某行法为常等的利益果。如说:“*这是不可能、不会发生的,见成就的人可能视某**行**(**saṅkhāra,有为法**)为常、为乐,可能视某法为我,可能弑母亲的生命、弑父亲、阿拉汉的生命、以恶心出如来血、分裂僧团、指出其他人为导师。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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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为:初果和初果以上的圣者绝不会认为有生有灭的**有为法**〔行〕是常或是乐;也不会认为法是我,因为佛陀开示说:*一切行无常、一切行是苦、一切法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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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皈依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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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持戒与护僧须知》第二章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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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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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其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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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罪的破其皈依──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 
+ - 无罪的破其皈依,即死亡──不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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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破其皈依:死后投生善趣和财富成就的善果。如说:“凡已皈依佛陀者,将不会投生苦界;在舍弃人身之后,他们将圆成天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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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诵注**》解释,已皈依的圣者由于已经断除了皈依的杂染,因此不会投生恶道受苦;而其他皈依者则可能由于对三宝心生怀疑等杂染而投生恶道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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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会带来不好的结果?因为没有生起不善心或造不善业。已皈依者因死亡而破其皈依是无心的,并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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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相应部**》记载:“当时,**沙格天帝**与五百天众前往**马哈摩嘎喇那尊者**那里……马哈摩嘎喇那尊者向站在一旁的沙格天帝如此说: ‘诸天之王,皈依佛确实萨度!诸天之王,由于皈依佛的缘故,有些在此的有情身坏死后投生善趣、天界。他们在十方面胜过其他天神:*天寿、天容、天乐、天誉、天权、天色、天声、天香、天味、天触*。’"对皈依法及皈依僧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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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间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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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带来入流果等四沙门果和灭尽一切苦的利益果。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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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有皈依佛,及皈依法僧*,
+
+*于四圣谛中,以正慧观见*:
+
+*苦并苦之集,与永超众苦*,
+
+*及导至苦灭─之八支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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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皈依安稳,此皈依最上*,
+
+*得由此皈依,解脱一切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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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能带来不会视某行法为常等的利益果。如说:“*这是不可能、不会发生的,见成就的人可能视某**行**(**saṅkhāra,有为法**)为常、为乐,可能视某法为我,可能弑母亲的生命、弑父亲、阿拉汉的生命、以恶心出如来血、分裂僧团、指出其他人为导师。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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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为:初果和初果以上的圣者绝不会认为有生有灭的**有为法**〔行〕是常或是乐;也不会认为法是我,因为佛陀开示说:*一切行无常、一切行是苦、一切法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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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皈依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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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持戒与护僧须知》第二章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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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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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其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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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罪的破其皈依──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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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罪的破其皈依,即死亡──不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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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破其皈依:死后投生善趣和财富成就的善果。如说:“凡已皈依佛陀者,将不会投生苦界;在舍弃人身之后,他们将圆成天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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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诵注**》解释,已皈依的圣者由于已经断除了皈依的杂染,因此不会投生恶道受苦;而其他皈依者则可能由于对三宝心生怀疑等杂染而投生恶道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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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会带来不好的结果?因为没有生起不善心或造不善业。已皈依者因死亡而破其皈依是无心的,并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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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相应部**》记载:“当时,**沙格天帝**与五百天众前往**马哈摩嘎喇那尊者**那里……马哈摩嘎喇那尊者向站在一旁的沙格天帝如此说: ‘诸天之王,皈依佛确实萨度!诸天之王,由于皈依佛的缘故,有些在此的有情身坏死后投生善趣、天界。他们在十方面胜过其他天神:*天寿、天容、天乐、天誉、天权、天色、天声、天香、天味、天触*。’"对皈依法及皈依僧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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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间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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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带来入流果等四沙门果和灭尽一切苦的利益果。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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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有皈依佛,及皈依法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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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四圣谛中,以正慧观见*:
+
+*苦并苦之集,与永超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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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导至苦灭─之八支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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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皈依安稳,此皈依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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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由此皈依,解脱一切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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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能带来不会视某行法为常等的利益果。如说:“*这是不可能、不会发生的,见成就的人可能视某**行**(**saṅkhāra,有为法**)为常、为乐,可能视某法为我,可能弑母亲的生命、弑父亲、阿拉汉的生命、以恶心出如来血、分裂僧团、指出其他人为导师。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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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为:初果和初果以上的圣者绝不会认为有生有灭的**有为法**〔行〕是常或是乐;也不会认为法是我,因为佛陀开示说:*一切行无常、一切行是苦、一切法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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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皈依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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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持戒与护僧须知》第二章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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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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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其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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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罪的破其皈依──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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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罪的破其皈依,即死亡──不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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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破其皈依:死后投生善趣和财富成就的善果。如说:“凡已皈依佛陀者,将不会投生苦界;在舍弃人身之后,他们将圆成天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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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诵注**》解释,已皈依的圣者由于已经断除了皈依的杂染,因此不会投生恶道受苦;而其他皈依者则可能由于对三宝心生怀疑等杂染而投生恶道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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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会带来不好的结果?因为没有生起不善心或造不善业。已皈依者因死亡而破其皈依是无心的,并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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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相应部**》记载:“当时,**沙格天帝**与五百天众前往**马哈摩嘎喇那尊者**那里……马哈摩嘎喇那尊者向站在一旁的沙格天帝如此说: ‘诸天之王,皈依佛确实萨度!诸天之王,由于皈依佛的缘故,有些在此的有情身坏死后投生善趣、天界。他们在十方面胜过其他天神:*天寿、天容、天乐、天誉、天权、天色、天声、天香、天味、天触*。’"对皈依法及皈依僧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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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间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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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带来入流果等四沙门果和灭尽一切苦的利益果。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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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有皈依佛,及皈依法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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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四圣谛中,以正慧观见*:
+
+*苦并苦之集,与永超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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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导至苦灭─之八支圣道*。
+
+*此皈依安稳,此皈依最上*,
+
+*得由此皈依,解脱一切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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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能带来不会视某行法为常等的利益果。如说:“*这是不可能、不会发生的,见成就的人可能视某**行**(**saṅkhāra,有为法**)为常、为乐,可能视某法为我,可能弑母亲的生命、弑父亲、阿拉汉的生命、以恶心出如来血、分裂僧团、指出其他人为导师。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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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为:初果和初果以上的圣者绝不会认为有生有灭的**有为法**〔行〕是常或是乐;也不会认为法是我,因为佛陀开示说:*一切行无常、一切行是苦、一切法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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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皈依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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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持戒与护僧须知》第二章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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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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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其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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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罪的破其皈依──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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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罪的破其皈依,即死亡──不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
+- 未破其皈依:死后投生善趣和财富成就的善果。如说:“凡已皈依佛陀者,将不会投生苦界;在舍弃人身之后,他们将圆成天身。” 
+
+《**小诵注**》解释,已皈依的圣者由于已经断除了皈依的杂染,因此不会投生恶道受苦;而其他皈依者则可能由于对三宝心生怀疑等杂染而投生恶道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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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会带来不好的结果?因为没有生起不善心或造不善业。已皈依者因死亡而破其皈依是无心的,并不是故意的。
+
+此外,在《**相应部**》记载:“当时,**沙格天帝**与五百天众前往**马哈摩嘎喇那尊者**那里……马哈摩嘎喇那尊者向站在一旁的沙格天帝如此说: ‘诸天之王,皈依佛确实萨度!诸天之王,由于皈依佛的缘故,有些在此的有情身坏死后投生善趣、天界。他们在十方面胜过其他天神:*天寿、天容、天乐、天誉、天权、天色、天声、天香、天味、天触*。’"对皈依法及皈依僧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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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世间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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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带来入流果等四沙门果和灭尽一切苦的利益果。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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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有皈依佛,及皈依法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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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四圣谛中,以正慧观见*:
+
+*苦并苦之集,与永超众苦*,
+
+*及导至苦灭─之八支圣道*。
+
+*此皈依安稳,此皈依最上*,
+
+*得由此皈依,解脱一切苦*。”
+
+此外,能带来不会视某行法为常等的利益果。如说:“*这是不可能、不会发生的,见成就的人可能视某**行**(**saṅkhāra,有为法**)为常、为乐,可能视某法为我,可能弑母亲的生命、弑父亲、阿拉汉的生命、以恶心出如来血、分裂僧团、指出其他人为导师。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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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为:初果和初果以上的圣者绝不会认为有生有灭的**有为法**〔行〕是常或是乐;也不会认为法是我,因为佛陀开示说:*一切行无常、一切行是苦、一切法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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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9 @@
 # 不犯的情况
+
+### 1. 不知:
+
+熟睡或昏迷时即使遭攻击也不知道。
+   
+### 2. 不受乐:
+
+即使知道, 但完全不接受, 完全没有享受。
+
+### 3. 疯狂者。
+
+### 4. 心乱者。
+
+### 5. 极度痛苦者。 
+   
+### 6. 不属于不应行的对象
+
+对男人来说,其对象为十种受保护的女人及十种妻子之外的其他女人;对于女人来说,她自己不属于有护女、罚护女及十种妻子。 

+ 87 - 3
src/chapter_2/b-02-04-xue-chu_guan-jian-ci.md

@@ -1,7 +1,91 @@
 # 关键词解释
 
-“欲邪行(Kāmesu micchācārā)” 里的“诸欲”(Kāmesu) 是指从事淫欲〔性交〕。
+## 一、学处条文中的关键词
+
+“**欲邪行(Kāmesu micchācārā)**” 里的“**诸欲(Kāmesu)**” 是指从事淫欲〔性交〕(methunasamācāresu),也就是行淫、性交、交媾的行为。
+
+“**邪行(micchācārā)**” 是指一向被谴责的低劣行为,也就是应被谴责的邪恶行为、不适当行为。
+
+从特相,欲邪行是指以非正法的目的,运用身门侵犯不可行淫的对象之思。因此,欲邪行是指以行淫的目的,用自己的身体侵犯不可行淫的对象,并享受行淫之乐。
+
+
+## 二、其他关键词
+
+**不应行处(agamanīyaṭṭhāna)** 是指不应行访处、不适合行淫的对象、构成邪淫的对象,也就是不可行淫的对象。此中十种女子及十种妻子为男子的不应行处。
+
+### 1. 十种女子
+
+十种女子为:母护女、父护女、父母护女、兄弟护女、姊妹护女、亲戚护女、宗姓护女、法护女、有护女和有罚女。
+
+**(1)母护女(māturakkhitā)**:是指被母亲保护、守护的女子,在她母亲的掌控之下,在她母亲的管控之下。即由母亲监护、管控,使得男子无法与她同居(saṃvāsa)或发生性行为的女子。
+
+“**保护(rakkhati)**”:是指她母亲不让该女子去其他地方或某个地方。
+
+“**守护(gopeti)**”:是指她母亲把该女子安置在其他人看不见的安全地方(guttaṭṭhāne,守卫之处)。
+
+“**在她的掌控之下(issariyaṃ kāreti)**”:是指限制该女子住在她母亲自己选择的住处,并主宰她,完全在她母亲的监控之下。
+
+“**在她的管控之下(vasaṃ vatteti)**”:是指她母亲命令该女子说:“你做这个,不要做那个!”使该女子在她母亲的管控之下。
+
+(2)**父护女(piturakkhitā)**:由父亲监护、管控,使得男子无法与她同居或发生性行为的女子。
+
+(3)**父母护女(mātāpiturakkhitā)**:由父亲监护、管控,使得男子无法与她同居或发生性行为的女子。
+
+(4)**兄弟护女(bhāturakkhitā)**:由兄弟监护、管控,使得男子无法与她同居或发生性行为的女子。
+
+(5)**姊妹护女(bhaginirakkhitā)**:由姊妹监护、管控,使得男子无法与她同居或发生性行为的女子。
+
+(6)**亲戚护女(ñātirakkhitā)**:由亲戚监护、管控,使得男子无法与她同居或发生性行为的女子。。
+
+(7)**宗姓护女(gottarakkhitā)**:是指被整个同姓宗亲团体所保护、守护、监护的女子。
+
+(8)**法护女(dhammarakkhitā)**:即为同法者所护之人(sahadhammikehi rakkhitā)(《律藏·巴拉基格》的复注(Vin.PārṬ.303)解释说,这是指在同一位导师(eka satthā)座下修习的人,如涂灰游行僧 (paṇḍaraṅgaparibbājaka)等。这个定义涵盖范围很广,包括任何宗教的信士。在佛陀的教法中,这包括比库尼、在学尼和沙马内莉。
+
+
+(9)**有护女(sārakkhā)**:是指即使还在母胎时就被人指腹为婚说:“她是我的人”,甚至被未婚夫以花鬘围绕而订了婚。因此,有护女是指有未婚夫保护、守护、监护的女子。
+
+(10)**有罚女(saparidaṇḍā)**:是指有人放了一根棍棒说:“如果有人去某某女子那里(或把某某女子带走),就要用这根棍棒处罚他。”
+
+因此,有罚女是指地方首长或国王(raññā)等统治者下令不得侵犯此女子,否则将受处罚。在现今社会也可以指受国家法令规定保护的女子。
+
+
+### 2. 十种妻子
+
+十种已婚的妇女为:财买妇、爱住妇、财住妇、衣住妇、水钵妇、除垫妇、婢且妇、作务妇、战俘妇和暂时妇。
+
+(1)**财买妇(dhanakkītā)**:是指被人用钱财买来为妻的妇女。财买妇被人用钱财买来并不仅是同居的目的,而是买来作为妻子的目的。
+
+(2)**爱住妇(chandavāsinī)**:是指爱人和爱人结为夫妻〔住在一起〕。以欲爱和喜爱的人结为夫妻〔住在一起〕为欲爱住妇。欲爱住妇并不仅是女子单方喜欢〔欲爱〕与该男子结婚,而且该男子也接受并喜欢此女子,因此《律藏》才说:“爱人和爱人结为夫妻〔住在一起〕(piyo piyaṃ vāseti)”。
+
+(3)**财住妇(bhogavāsinī)**:是指给她钱财,使她住下来(结为夫妻)。
+
+财住妇是指把杵臼等持家器具交给乡下女子,让她成为妻子。因此,财住妇是指娶乡下女子为妻。
+
+(4)**衣住妇(paṭavāsinī)**:是指给她衣物,使她住下来(结为夫妻)。
+
+衣住妇是指给贫穷女子上衣〔上着衣〕或裙子〔下着衣〕等衣物,让她成为妻子。因此,衣住妇是指娶贫穷女子为妻。
+
+(5)**水钵妇(odapattakinī)**:是指让她触摸水钵,使她住下来(结为夫妻)。
+
+水钵妇是指让该女子把双手放进装有水的碗或水盆中,对她说:「就像这水会合在一起那般,让我们(永)不分离」,并娶她为妻。或者在让该女子把双手放进装有水的碗或水盆时,该男子自己也把手放进那个装有水的碗或水盆中,然后牵着该女子结为夫妻。
+
+(6)**除垫妇(obhaṭacumbaṭā)**:是指取下该女子头上搬运物品的垫环,使她住下来(结为夫妻)。
+
+除去、取下头上搬运物品的垫环为“除去头上垫环”。有些妇女用布或草等做成垫环,然后放在头上用来搬运薪材等物品,该男子取下女子头上搬运物品的垫环,并娶她为妻,该妇女称为除垫妇。
+
+(7)**婢且妇(dāsī ca bhariyā ca)**:是指既是婢女,也是妻子。
+
+婢且妇有两种解释方式:a.娶了自己的婢女或女奴为妻;b.娶了女子为妻后,让她做婢女所做的工作,就像婢女那般来对待她。
+
+(8)**作务妇(kammakārī ca bhariyā ca)**:是指既是劳工,也是妻子。
+作务妇是指男主人对自己的原配已经失去兴趣,因此再娶家里聘请的有给薪女劳工为二房,(使她住下来,结为夫妻),这名二房妻子即是作务妇 。
+
+(9)**戰俘妇(dhajāhaṭā)**:是指从战俘中捉來的妇女。
+
+在两军交战、各竖起旗帜时,一方攻陷敌方并掠夺敌营,带回女戰俘。若有人娶该女戰俘为妻,此女即称为戰俘妇。
+
+(10)**暂时妇(muhuttikā,須臾妇)**:是指短暂的妻子。
+
+为了短暂或暂时地与女子同居,该女子称为暂时妇。《疑惑度脱新复注》将暂时妇解释为妓女、娼妓(gaṇikā) 。 
 
-“邪行” (micchācārā)是指一向被谴责的低劣行为。
 
-从特相,欲邪行是指以非正法的目的,运用身门侵犯不可行淫的对象之思。

+ 10 - 0
src/chapter_2/b-02-04-xue-chu_other.md

@@ -1 +1,11 @@
 # 其他
+
+### 1. 罪的轻重
+
+若不可行淫的对象无戒等德行,违犯者为小罪;具足戒等德行,则为大罪。《如是语·儿子经》(ItiA.iii5 Puttasuttaṃ)的义注进一步解释说,犯者激情愈高,违犯愈重。若双方都同意,则违犯稍轻(但仍是身不善业的足道业);若任何一方使用劝服或暴力,违犯则重得多。
+
+### 2. 持戒要点
+
+(1) 现代社会同居是很普遍的情况。佛陀的戒律也承认因爱而同居的女人属于乐住妻。但是,若女方同居之前有监护人,或者仍住在父母家中,此时男方应征得女方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否则仍属于欲邪行。
+
+(2) 在中国,嫖娼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惩罚。因此,妓女属于罚护女,嫖娼者犯欲邪行。

+ 27 - 0
src/chapter_2/b-02-04-xue-chu_tiao-jian.md

@@ -1 +1,28 @@
 # 构成犯戒的条件
+
+具足四个条件即构成欲邪行:
+
+### 1.不应行的对象(agamanīyavatthu):
+
+是指不应行访的对象、不适合行淫的对象、构成邪淫的对象,也就是不可行淫的对象。
+
+**(1)男人不应行的对象**: 十种女人及十种妻子
+
+**(2)女人不应行的对象**: 若女人属于有护女、有罚女及十种妻子,丈夫外的其他男子均属于不应行的对象。
+
+
+### 2.在那(时有)从事(淫欲)之心(tasmiṃ sevanacittaṃ);
+
+是指在行淫的过程中有从事(淫欲)之心生起。
+
+### 3.从事的努力(sevanapayogo):
+
+是指从事行淫的努力,也就是行淫的行为。
+
+### 4.同意以道入道(maggenamaggappaṭipatti-adhivāsana):
+
+是指心受乐,也就是行淫受乐的心。
+
+“以道入道”是指以自己的生殖器进入对方的口、阴道〔生殖器、女根〕或肛门的性交管道。在达到以道入道的程度并且受乐,即犯。
+
+所谓“达到以道入道的程度”,是指自己的生殖器进入对方的口、阴道或肛门即使达到芝麻子大小的程度,就足以构成违犯 ,而且无论是否使用保险套,都犯 。

+ 10 - 0
src/chapter_2/b-02-06-xue-chu.md

@@ -1 +1,11 @@
 # 离离间语学处
+
+> [——《增支部·十集·准德经》](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index.php?view=chapter&book=82&par=1329 "A.10.176 Cundasuttaṃ")
+
+“有些人说离间语:
+
+**● 在此处听后而在那里说,以分裂这些人;**
+
+**● 在那里听后而对这些人说,以分裂那些人。**
+
+他是分裂和合者、助长分裂者,乐于不和、喜好不和、喜欢不和,他说导致不和的话语。”

+ 8 - 0
src/chapter_2/b-02-07-xue-chu.md

@@ -1 +1,9 @@
 # 离粗恶语学处
+
+> [——《增支部·十集·准德经》](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index.php?view=chapter&book=82&par=1329 "A.10.176 Cundasuttaṃ")
+
+“有些人说粗恶语。
+
+**● 凡所言说,激烈、粗暴、 刺激他人、激怒他人、近乎愤怒、**
+
+**● 不导向于定,他说如此的话语。 ”**

+ 45 - 0
src/chapter_2/b-02-08-xue-chu.md

@@ -1 +1,46 @@
 # 离杂秽语学处
+
+> [——《增支部·十集·准德经》](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index.php?view=chapter&book=82&par=1329 "A.10.176 Cundasuttaṃ")
+
+“有些人说杂秽语。
+
+**● 他是不适时语者、**
+
+**● 不实语者、**
+
+**● 无益语者、**
+
+**● 非法语者、**
+
+**● 非律语者。**
+
+**● 他说无忆持价值的话语,不适时、不合理、无节制、无意义。 ”**
+
+为了解释杂秽语,佛陀举出了各种低俗的言论——**畜生论(tiracchānakathā)**。它们是:
+
+●王论
+●贼论
+●大臣论
+●军队论
+●怖畏论
+●战争论
+●食物论
+●饮料论
+●衣服论
+●卧具论
+●花鬘论
+●香论
+●亲戚论
+●车乘论
+●村庄论
+●城镇论
+●城市论
+●国土论
+●女人(或男人)论
+●英雄论
+●街道论
+●井边论
+●先亡论
+●各种论
+●世界的谈论,例如: 世界的起源,世界由谁所创,世界由天神所创等。
+●大海的谈论、如此有无论。

+ 23 - 0
src/chapter_2/b-02-09-xue-chu.md

@@ -1 +1,24 @@
 # 离邪命学处
+
+>因为生计,凡猎人、渔夫等杀害生类,凡不与而取,凡从事邪行,这称为邪命……凡拿取贿赂后说虚妄语,令起离间语、粗恶语、杂秽语,这也称为邪命。离此为正命。——《法集义注·心生起章·出世间善注释》(DhSA.1.3.301  Lokuttarakusalavaṇṇanā /E.298)
+
+
+
+**正命(Sammā-ājīva)**,或称**离邪命(micchā-ājīva)**,即不得为求生计而违犯任何学处 。戒除杀生、不与取、欲邪行与麻醉品是正业;戒除虚妄语、离间语、粗恶语和杂秽语是正语;谋生时远离所有上述行为属于正命。对于在家佛弟子,佛陀把以下五种买卖亦纳入应远离的范畴 :
+
+**1. 贩卖武器(satthavaṇijjā)。**
+
+**2. 贩卖人口(sattavaṇijjā)。**
+
+**3. 贩卖肉类(maṃsavaṇijjā)**:饲养及买卖供屠宰用的猪和其他牲畜。
+
+**4. 贩卖酒类(majjavaṇijjā)**,包含任何形式的麻醉品。
+
+**5. 贩卖毒物(visavaṇijjā)**:除草剂、杀虫剂和任何其他种类的毒物。
+
+>[——《增支部·五集·买卖经》](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index.php?view=chapter&book=88&par=1193 "A.5.177 Vaṇijjāsuttaṃ")
+
+要成为一名在家佛弟子,则不得以上述五种方式作为生计,其谋生之道必须如法(Dhammena samena),这是在家弟子的素质——活命具足(ājīva sampadā)。如果他从事任何这类邪命,或者违犯了五戒中的任一戒,其三皈依(Tisaraṇa)自然就破了,他不再是佛、法、僧的在家弟子 ,佛陀称之为“**贱种近事男(upāsakacaṇḍāla)、污秽近事男(upāsakamala)、可恶的近事男(upāsakapatikuṭṭho)**” 。
+
+>[——《增支部·五集·贱种经》](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index.php?view=chapter&book=88&par=1185 "A.5.175 Vaṇijjāsuttaṃ")
+

+ 5 - 0
src/chapter_2/b-02-11-xue-chu.md

@@ -1,7 +1,12 @@
 # 离非时食学处
 
+阿拉汉们终生为一餐者, 停止晚餐, 离非时食。 我今天也于此日此夜为一餐者, 停止晚餐, 离非时食。 以此(功德)分效法阿拉汉们, 我将近住斋戒。
 
+>[——《增支部·三集·近住经》](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index.php?view=chapter&book=86&par=737&display=sent&mode=edit&direction=row "A.3.71 Uposathasuttaṃ")
 
+一餐者 (ekabhattikā): 早餐(pātarāsabhatta)和晚餐(sāyamāsabhatta)为两餐。 其中的早餐以日正中时为限, 晚餐则是从日中後到翌日明相。 所以在到日中之间即使吃十顿也叫一餐者。
+
+>[——《增支部义注·三集·近住经注释》](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view=para&book=100&par=768&display=sent "AA.3.2.10 Uposathasuttavaṇṇanā")
 
 
 

+ 17 - 0
src/chapter_2/b-02-11-xue-chu_guan-jian-ci.md

@@ -1 +1,18 @@
 # 关键词解释
+
+## 一、学处文本中的关键词
+
+**“非时(vikāla)”**:从明相〔黎明〕出现到日正当中的正午时刻,这段时间是诸佛等圣者通常习惯上用餐的时间;从此以外的时间──从日正当中的正午时刻直到隔天明相出现的这段时间,称为“非时”。
+
+**“食(bhojana)”**,在此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食物,从消除饥渴、祛除疾病的角度来说,有时也称为**药(bhesajja)**。由于比库不能贮存食物,所以戒律上把“可食之物”分成四类:**时限药、夜分药、七日药和终生药**。另一种是指进食。“食物”在此特指“**时限药(yāvakālikavatthu)**”,也就是主食(啖食、软食)和副食(嚼食、硬食)。
+
+**“非时食(vikālabhojana)”**:是指超过中午而食;超过该所允许的时间而食,因此称为非时食。从那非时而食。从义理上,“非时食”是指以想要吃的心,运用身体,采取在不适宜的时间吃主食和副食的行动。
+
+## 二、与本学处相关的关键词
+
+### 1. 两个时间概念
+
+“**正午(majjhantika;majjhaṇha)**”是指太阳正好垂直照射于所在地点经线上的那一刻。日影一偏即为非时〔过午〕。所以正午并不是指十二点,而是指日正当中的时刻。不同地区的正午并不相同,不能以中午十二点来计算。世界各国、各地的标准时间只是一个大概而已,并不适合每个人所在的地点。世界各地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的日出和日中时刻不断地变化。经度每向西一度,就迟四分钟。台湾东部和东北部十一月三日的正午时刻大约在十一点三十六分左右;而二月十一日的正午时刻大约在十二点六分左右。当今手机、平板、计算机和网络十分普及,许多应用软件(APP)和网站都可立即查询到自己所在地点的日中时刻和日出时刻,请善加利用,详见附录三。
+
+“**明相出现(aruṇuggamana,黎明出现)**”──“明相”,又称为黎明、破晓;即天刚亮的时候。明相出现时刻大约在日出前的三十二至三十五分左右,有些传统认为日出前的四十八分为明相出现时刻。一年之中的明相出现时刻每天都在变化。
+

+ 1 - 0
src/chapter_3/a-02-12-1-gui-yi.md

@@ -0,0 +1 @@
+# 谁是近事男

+ 1 - 0
src/chapter_3/a-02-12-2-gui-yi.md

@@ -0,0 +1 @@
+# 为何称为近事男

+ 1 - 0
src/chapter_3/a-02-12-3-gui-yi.md

@@ -0,0 +1 @@
+# 在家弟子的常戒

+ 1 - 0
src/chapter_3/a-02-12-4-gui-yi.md

@@ -0,0 +1 @@
+# 在家弟子的活命

+ 1 - 0
src/chapter_3/a-02-12-5-gui-yi.md

@@ -0,0 +1 @@
+# 在家弟子的失坏

+ 1 - 0
src/chapter_3/a-02-12-6-gui-yi.md

@@ -0,0 +1 @@
+# 在家弟子的成就

+ 1 - 0
src/chapter_3/a-02-12-gui-yi.md

@@ -0,0 +1 @@
+# 在家弟子